新华社北京6月21日电 根据中国政府网21日发布的消息,国办近日发出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同时撤销。
农民工是中国社会独有的一个群体。这个群体广泛参与了中国的社会建设,却很难公平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这个群体负重前行,却没有能力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农民工跳楼讨薪、农民工子女无法进入城市上学、农民工没有五险一金、农民工临时夫妻现象……农民工卑微的身影总是倔强地走进我们的视线,农民工倔强地挣扎总是撞击我们的神经。
过去,我们没有专门保护农民工的机构,也没专门保护农民工权益的政策法律。农民工的管理和保护依赖人社部门腾出一只手,保护农民工主要靠在《劳动法》中寻踪问迹。在人社部门庞大的履职系统中,农民工问题只是冰山一角,很难占据主要位置。保护和管理农民工难就难在缺乏制度保障,缺乏法律保障。
国务院成立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迈出了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体制建设的关键性脚步。通知明确,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兼任办公室主任。笔者推测,紧随其后,各级政府也应该成立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此农民工系列问题将拥有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这一方面必将推动更加细致的调研和更加深入的了解,从而更好地开展相关工作;另一方面,也能更加清晰地明确责任,进行考核奖惩,对影响恶劣的有关农民工的重大事件也可以更好地追责。
通知明确,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拟订和审议农民工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组织推动农民工工作,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统筹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将宏观统筹、高屋建瓴式的推进农民工工作,并逐步为农民工问题提供法律和政策保障。
国务院农民工工作小组的建立是关注民生、注重社会公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举措。保护和关爱农民工,是政府良知的体现,是政府正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勇气和魄力的体现。相信,随着国务院以及各地农民工工作小组的建立,农民工的春天会一步步走近!(慧英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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