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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厅 财政厅关于申报201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重点创新项目和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

2013-06-25 19:21  互联网整理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科技局、财政局,相关单位: 

  为做好201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重点创新项目和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及要求 

  1、重点创新项目 

  创新基金重点创新项目必须符合《201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指南》(详见)的支持方向和范围,申报条件如下: 

  (1)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年营业收入不超过40000万元;资产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至少有三年的持续运营时间;2010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2)企业具有较高的成长性,近三年的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增长率不低于120%;上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上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3)企业须承担过创新基金的创新项目,且最近一个创新项目验收合格; 

  (4)已获得发明专利的项目优先支持,已获得过社会上创业投资或风险投资的项目优先支持。 

  2、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 

  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必须符合《科技部财政部关于201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详见)中有关补助资金项目的申报单位基本条件和支持内容,同时持续性开展以下三类服务之一并具备相应条件: 

  (1)创新资源共享服务:上年度为不低于30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共享服务,服务场地在500㎡以上,设备种类不低于30种。 

  (2)专业技术服务:具有不低于3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明确服务对象;上年度用于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的运营费用不低于100万元;上年度为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产业升级、工艺改进等行为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的成功案例不少于6项。 

  (3)技术转移(含国际技术转移)服务:上年度促成技术转移成交金额在500万元以上,且上年度成功促成技术转移项目案例不少于3项。 

  二、申报流程 

  创新基金申报工作全面实行数字化管理,企业需登录网络工作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1、注册 

  (1)企业登录当地推荐单位的网站在线填写企业信息; 

  (2)企业下载注册 书、注册信息表,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3)企业将注册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注册 书、注册信息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送交当地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审核认证; 

  2、申报 

  (1)企业按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当地推荐单位网站选择申报项目栏目进行操作; 

  (2)企业按照系统的详细提示,了解和明确操作要求; 

  (3)企业填写申报材料(创新基金申报系统提供了详细的指标定义和解释、填报说明和要求、以及相关学习知识,企业完全可以独立完成填报过程); 

  (4)企业将完成的内容发送推荐单位,同时将基层科技主管部门的认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附件报送推荐单位。 

  三、截止时间 

  201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重点创新项目和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工作组织 

  1、各地科技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在本地区范围内开展项目组织和初审工作。 

  2、各地科技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共同将符合条件的初审合格项目联合上报,同时将推荐文件、按要求装订的申请材料纸件一式四份分别报送省科技厅(三份)、省财政厅(一份)。 

  五、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高新处 028-86717385、86715358 

  省财政厅企业处 028-86678647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 

  2013年6月20日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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