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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万买通广州车管所 10万辆次“病车” 上路

2013-06-26 02:43  东莞时报

  一个小小的私人检测站,“绊倒”了广州市公安局的车管所。老板打点1300多万元,买通上至市公安局副局长、下至普通民警大大小小一干人。

  从2010年至2012年,原本承担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机动车检测,变成了“2000元搞掂”的“走过场”,近10万辆次“病车”通过年审顺利上路。

  放行“病车”受贿

  8名公安人员获刑

  23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副所长孔防军有期徒刑6年。

  就在今年1月,向孔防军行贿的广州市人禾机动车检测站的经营者黄集洪,被白云区法院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7年,处罚金100万元,没收财产200万元。

  被黄集洪拉下水的还有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何靖、广州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李伟强、车管所所长李斌、民警朱孔球、技术检验科科长梁国伟等7人。

  目前,广州市中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李伟强有期徒刑12年;判处李斌有期徒刑11年;判处梁国伟有期徒刑5年。朱孔球也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随着判决落槌,一个专做“病车”生意牟取暴利的检测公司浮出水面。机动车检测站本该确保汽车安全、环保、行驶稳定,为车管所提供可靠的第三方数据。然而,生意人黄集洪竟出资1300多万元,与主管部门沆瀣一气大做“ ”文章。

  判决书显示,早在2004年到2006年,黄集洪为在检测站的日常经营中得到照顾,便先后多次向时任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局长何靖贿送60万元。

  可县官不如现管。2010年起,广州市车管所明确规定,全市机动车检测站全面停用旧有检测系统,启用新系统。为继续使用旧系统“作弊”,黄集洪开始四处活动,大交“保护费”。

  各部门掌握的实权,决定了黄集洪贿送的金额:向拥有“实权”的李伟强行贿370万元;向车管所派驻检测站的民警朱孔球行贿329万元,确保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能够注册、登记;向副所长的孔防军行贿8万元,及总价值34万多元的烟酒、虫草、燕窝、家具等。

  获取暴利违规检测

  放走10万辆次“病车”

  据黄集洪供述,从2010年起至案发的2012年4月,该检测站每月有300到400辆次违规车辆通过检测,累计通过近10万辆次。计算下来,从中至少可牟取2亿元的暴利。

  与此同时,为“病车”提供违规检测的生意,还滋生了大量违规代办年审的“黄牛党”。记者通过庭审了解到,在人禾检测站周围,不少“黄牛党”与检测站勾结, “交钱包过”,为许多外地的大型货车、泥头车、报废车等不合格车辆代办车辆年审业务获取利益。

  在暴利诱使下,一些检测站关键岗位的内部人员也与黄集洪等人串通一气。该检测站站长、副站长滥用核发年审、登记的授权,在检验报告上签字确认“病车”合格;负责废气检测、具有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检测人员上岗证和从业资格的叶某等人,直接修改电脑数据,让“病车”通过检测;被车管所派驻、本该负起监督职责的朱孔球,不仅对这些情况视而不见,甚至还在例行检查中通风报信。据新华社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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