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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雨潇:瞒报矿难事故背后有啥真企图

2013-07-01 09:28  本站原创
    湖南临武县金江镇辖区一个月内连发3起安全事故,。新发煤矿一人遇难、唐家村桃树下煤窑4人烧伤、温泉村小煤窑5人瓦斯等有毒气体中毒。金江镇党委书记表示,唐家村桃树下非法小煤窑发生的瓦斯爆炸安全事故之所以没有上报,“主要是考虑到伤者医药费的问题,怕老板跑路,最后这个单就会要镇政府买。”(新浪网  6月30日)

    “怕老板跑路,怕镇政府买单。”瞒报事故的强辩如此雷人,你信吗?而据当地村民透露,这3家发生矿难的煤矿,仅有新发煤矿通过挂靠其他证照齐全的采矿企业“打了擦边球”,而另两家煤矿则无任何手续。或许,煤矿没有手续,是黑煤矿才是镇党委书记瞒报事故的最大原因。
 
    无证采矿,地方政府监管不力本身已是错,瞒报事故无疑是错上加错。瞒报事故的严重后果和危害性不言而喻,不仅使伤者得不到及时的救援,更让事故者淘汰法律制裁,滋生侥幸心理,继续违规生产。明知“纸里包不住火”,明知事故瞒报的严重后果,为什么一些监管者却“以身试法”,瞒报事故?关键是利益在作祟。

    其一,包庇问题企业;其二,为了自己的“政治生命”;其三,为了地方GDP;其四,掩饰背后腐败。无疑,一个地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地方监管部门脱不了干系,总有官员要付出一定代价。所以,地方官员往往不愿意看到事故发生在自己的地盘上,实现这一点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瞒报安全生产事故。

    事故瞒报率屡屡上演,不仅是对生命的极端漠视,更是对党纪国法的公然蔑视,与“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格格不入。如果听任这种瞒天过海的荒诞剧粉墨登场,势必大大降低国家监管部门的权威和公信力。

    对瞒报事故行为必须严惩,不仅要令事故责任者无利可图,血本无归,更要使其连同勾结者、纵容者、失职者承担法律责任,付出惨重代价,这才能从更本上遏制安全生产事故。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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