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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最大限度吸纳农民工落户城镇,圆群众“安居乐业”梦

2013-07-04 13:32  本站原创
    省政府近日出台的《2013年四川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农业转移人口转户制度体系,有序推进人口城镇化进程。全面放开所有大中城市、小城镇的落户限制,最大限度吸纳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城镇落户,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地在城市和小城镇落户。(四川新闻网7月1日)

    5月,省委提出了“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的四川梦。作为四川人,每个人心中当然都装着一个梦想。“农民工”翘首以盼的梦,或许就是摘掉“农民工”的帽子,做回城里人。

    受城乡二元体制的阻隔,农民工受到户籍限制,要想落户城市,相当之难。户籍制度在城市捆绑了养老、医保、教育、就业、住房等利益,从农村转移出来的劳动力,在为经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享受到的改革福利却很少。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路就是从根本上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努力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此次我省最大限度吸纳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城镇落户,正是倾听民意,解决民忧,圆了广大农村群众“安居乐业”的梦。

    四川是农业户口大省,户籍人口为9097万多人,其中农村户口6585万多人,约占总人口的72.4%。此次我省在国务院要求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落户条件的基础上,大胆创新,进一步放开落户条件,今年开始到2017年,全省确定每年将平均新增城镇居民100万人。且这100万人主要针对广大农村人口,特别是较偏远、经济较落后的地区。

    最大限度吸纳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城镇落户,最直接的受益者是打工的农民工,因为他们有了更多的享受城市教育、养老、医保等福利的机会。一旦入户,这几百万农民工就可以摘
掉“农民工”的标签,从此过上更加安定的生活,心中的梦想将更加精彩。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四川省此次最大限度吸纳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落后城镇,释放对农民工融入城市的善意,让“农民工”成为差别消融的见证,对于渴盼融入城市、期盼公平待遇的农民工而言,无疑是极大的利好和福音,是迈向消除城乡差别、实现城乡一体化和谐目标的可喜进步,更是省委、政府践行“四川梦”迈出的坚实一步。(吴雨潇)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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