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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合并新农保城居保

2013-07-13 15:20  山东商报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崔艳红)昨天,山东省人社厅向社会通报,今年,山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城居保)将合并实施,政策管理更加规范,不仅规定了缴费档次上限封顶,取消了农村家庭联动参保机制,扩大了参保范围,让农村人也有了丧葬补助金,政策实施将以文件下发日期为准。

  2013年,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的实施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重点是整合新农保和城居保,做到政策上的城乡统一。结合四川省实际,多次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省人社厅形成了四川省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保)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目前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这个实施意见。

  政策解读

  缴费档次设有十二档

  无特殊困难 设限300元, 封顶5000元

  四川省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意见将新农保、城居保两项制度有关内容进行了整合。参保原则方面,由自愿参保,调整为倡导普遍参保。

  参保范围方面:将新农保和城居保的参保范围进行了整合,即:“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可在户籍地参加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缴费档次设置方面:四川省统一为100-5000元十二个缴费档 次(100、300、500、600、800、1000、1500、2000、2500、3000、4000、5000)。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是社会保险制度赖以存在的前提条件,缴费档次的高低直接影响养老金的待遇水平。目前,四川省平均缴费档次偏低,特别是2009年设定的100元 缴费档次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在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目前将 缴费档次设为300元,100元缴费档次仅限于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

  同时,新政策取消了新农保中的家庭联动参保机制。原规定新农保家庭联动参保,在执行中群众反映强烈,并且与城镇居民参保政策也不一致。城乡制度合并调整后,主要以政策从正面引导为主,提倡应当参保。

  本次政策制订中参考职工养老保险的做法,将丧葬补助标准定为500-1000元,具体补助额度由市、县政府确定并承担。同时,将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息方式进行了调整。原新农保、城居保政策是“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为了更好地维护参保人的个人账户权益,避免个人账户储存额缩水,在实施意见中改为“个人账户储存额按照四川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息。”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在试点过程中,一些市、县(市、区)政府出台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等政策,人为造成了地区间较大差异。因此在实施意见中加强了制度管理,要求各地今后再增设个人缴费档次,调整基础养老金待遇、缴费补贴、丧葬补助等政策,须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省财政厅审核,经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记者 崔艳红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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