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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被挖去双眼 野地找到眼珠而眼角膜已不见

2013-09-01 04:03  法邦网

男童被挖去双眼

男童被挖去双眼,是什么人能如此惨无人道。孩子的一生都随着两只饱满的眼球一起破裂了,只剩下两个黑洞洞的眼窝,汩汩地流出鲜血,再也不见光明。能狠心至此的人究竟目的何在?是报复是扭曲还是器官贩卖的利欲熏心?故意伤害只是一个罪名,这被挖双眼的男童身上,在律法之外又有多少悲苦和辛酸。

8月24日,山西汾西县发生伤害儿童恶性事件:6岁男童斌斌被人骗到野外,遭下药致昏迷并挖去双眼。经急救,斌斌已无生命危险,但已确定双目 失明。山西公安机关已成立专案组,悬赏10万征集线索。据男孩父母介绍,8月24日晚上10时许,在离家不远的野地里发现满脸鲜血、眼珠已被挖去的小男孩,但眼角膜已不见。当地警方已在事发现场找到男孩的眼珠。据孩子自己描述,嫌疑人疑似一名操外地口音妇女。

挖眼者必受重裁

挖孩童双眼,是逾越底线的兽行,丧尽天良,刺痛人心。

男童被挖去双眼,眼角膜不见,这易让人将它跟“器官窃取、买卖”传闻扯上边。在“卖肾”传闻频出,器官买卖利益链屡遭曝光的情境下,公众对可能存在的非法器官交易心存警惕,并不为过。而这也需要执法部门开展相关调查,若发现寄生在器官买卖上的黑色利益链,立马予以重拳打击。我国法律规定,对非法摘取、骗取他人器官,以故意伤害罪论的情况。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案中作案者手段特别残忍,并且造成男童严重残疾,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不管是器官买卖,还是其他的犯罪,对这种泯灭人性的行径,不但要依法严惩,而且要予以最严厉的谴责。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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