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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毁坏为何比“文革”时还严重(2)

2013-11-02 18:07  中国经营报

    宁要假古董,不要真文物,“建新比保旧重要”,这一切,都体现在城市化进程中。而且,“建新比保旧重要”已经成为一种固化思维。问题是,那些重修的建筑,很难真正拾起人们内心的文化记忆。

    在一些权力眼中,城镇化和文物保护就是不能相容的悖论,为了光鲜的政绩工程,他们纷纷拿文物古迹开刀,来为城镇化让路。在遭遇民意炮轰的时候,就拿出重建的东西来糊弄民意,甚至扛着“保护性拆除”的旗号,来与民意做躲猫猫的游戏。

    文物毁坏比“文革”时期还严重,足以说明,在很多时候,权力和资本合谋之下形成对文物的破坏力,可能会远远超过普通公民。而且,每当文物古迹遭遇拆建毁坏,也总能听到一些论调在替开发商说话,为权力政绩代言,让文物保护失去话语权。

    当然,现行的《文物保护法》本身还有一些不完善之处,对文物的界定认证存在滞后性,在执法保护方面也缺乏有效的制度保证,特别是一些地方文物单位势力单薄,文物部门行政级别太低,根本无法将一些伸向文物之手的权力关进笼子里,无法阻挡开发商拆除文物古迹的铁蹄,只能让很多具有纪念价值的历史遗踪消毁在权力与资本的利益链条中。

    文物毁坏比“文革”时期还严重,就是一面镜子,它说明,没有文化的镇城化,从本质上讲,只会沦为权力的政绩,资本的手段。如果在城镇化的进程中,让推土机铲去太多的文化价值,让历史遗踪变成了僵硬冰冷的钢筋混凝土,那只会是城镇化的悲哀,是文明的耻辱,是发展的泡沫幻象。城市建设得再繁华,高楼建得再高,如果以牺牲历史文化为代价,都不会具有正当性。

    文物是一种历史记忆,是一种价值符号,寄予着很多人的历史情怀和公共情感。文物毁坏比“文革”时期还严重,是一种公共警示,不能再让文物成为权力和资本的牺牲品,不能让城镇化成为文物的灾难。

    作者为资深媒体人士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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