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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男子毒死2虾米拘5个月 意外引发国民愤慨与质疑

2015-10-13 12:46  股城网

     原标题:贵阳男子毒死2虾米拘5个月 意外引发国民愤慨与质疑

    贵阳一男子因毒死2虾米而被法院判定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5个月拘役。政府较真的严惩暴力捕捞之人,保护环境,尊重生态生命,却意外引发国民愤慨与质疑。


  据10日报道,贵阳湄潭县唐姓男子因在水库中毒死了两只河虾,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5个月拘役。据了解,该男子于5月27日晚与陈某二人携带购买的农药“阿维高氯”前往水库捕捞河虾。两人在毒死两只河虾后,拿着河虾准备离开时被群众发现并报警。

 
  由于唐某在本案中为主犯,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警方决定对其刑事拘留,后由湄潭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开庭审理,法院认为唐某违反了水资源保护法规,禁渔期内在天然水域以禁止的方式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但鉴于唐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又系初犯,遂依法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
 
  整个事件似乎并不算大事,但贵阳政府却用法律程序给予危害生态者重重一击,意在给众人警示。用法律手段还生态和谐,促使国人爱护环境,并让国人意识法律的威严,这确实不失为一种很好的方式。不过此举却意外的引发了国人的愤慨之声,不少人认为确实该严惩违规捕捞者甚至危害生态者,但真正迫害环境的企业负责人鲜少有判刑的。这也使得国民对政府的判刑是否是选择性而产生质疑。
 
  @邵感草:不认可,因为一点不公平,企业排放的污水毒死了很多鱼虾,也没看负责人被拘留五个月的。
 
  @关任蔓:这样算工厂乱排放应该要判刑才对。
 
  @蓝夜恋念芳儿宁:虽说判得好,但是面对大企业投放污水乱堆化工垃圾还是这样判吗?这种量刑法,不少企业负责人得关好几辈子吧?
 
  @羽化如歌:污染河流的罪魁祸首是谁?傻子都知道,但是我们怎么没看到法律对他们的“威压”?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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