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陈女士的遭遇,重庆锦扬(江北)律师事务所潘兴旺律师认为,陈女士从入住开始,就与酒店建立了服务合同关系,对客房享有使用权,其他任何人在未经陈女士的允许下,都不得私自进入客房。
在此事中,酒店服务员未经陈女士允许,就进入客房洗澡,可视为酒店方提供的服务不合格,陈女士可以要求退房,或者要求降低客房价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专家:酒店管理跟不上发展 尽快建立行业标准化
重庆市酒店旅馆业协会会长梅凤林说,因为经济实惠,近年来,非星级快捷酒店发展迅猛,在重庆就有三四万家,大家一哄而上,导致员工难招,从业人员的素质也是参差不齐,这种苦活累活,工作量大,工资低,能干长久的人并不多,管理者不是科班出身,服务员是农村出来打工或者当地退休上年纪的人,自然管理和服务都跟不上,容易出现问题。按照行业规定,服务员是 不允许在客房内休息、洗澡的,因此,陈女士所住的酒店做法欠妥。
“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尽快建立快捷酒店行业标准化!”梅凤林指出,目前,星级酒店标准化已经建立,因此这些问题很少在星级酒店内发生,而快捷酒店的标准化还处于空白当中。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酒店旅馆行业的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