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幼时被打记仇 30岁时打伤对方赔了五万多
(海峡都市报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郑雯)永泰一男子幼年曾被同村一名年长的男子打骂过,30岁这年他回到村里,酒后再见该男子时发生口角,进而叫来堂弟一起将对方打伤。近日,永泰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两人依法提起公诉。
今年2月18日晚上10时许,陈某甲酒后与年长其12岁的陈某丙在永泰县嵩口镇街上相遇,因陈某甲小时候曾被陈某丙甩过耳光,两人再发生争吵。当晚11时许,已经离开的陈某丙和三名朋友走到陈某甲家楼下,双方言语不和再次通过电话发生口角。
陈某甲打电话叫其堂弟陈某乙过来帮忙。陈某乙在路边随手捡了一根镀锌管赶到陈某甲家,后二人将陈某丙殴打致伤。
经鉴定,陈某丙的损伤属轻伤二级。3月11日,陈某甲、陈某乙共同赔偿了陈某丙55000元,均取得被害人陈某丙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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