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渭南一村民自建光伏发电站 具有积极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我自建的3KW分布式光伏发电站,不仅能为我家用电省掉一大部分费用外,还能将用不完的电卖给电网,并且还能享受国家每度电0.42元的补贴,真是比种上几亩地都划算……”。昨日,拿到渭南华县电力局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用电合同》的村民韩维自豪地对记者说。
去年10月,华县赤水镇麦王村村民韩维,在该县电力局的帮助下利用自家的闲置房顶,出资27000元自建了3KW分布式并网型发电站。先后历经了项目申报、勘察、设计、建设、测试、验收,最终在去年12月份验收并网成功。
据了解,韩维家的3KW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选择的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以省、卖、补这三项加起来全寿命期(25年)共计可带来经济收益87500元,可为电网提供清洁电能97500度。与燃煤机组相比,以供电标煤煤耗360克/度计,可节约标煤35.1吨,减排二氧化碳91.62吨,减排二氧化硫0.29吨,减排氮氧化物0.25吨,以及大量灰渣的排放,从而改善了大气环境影响。
当地干部说,韩维建设的光伏电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且响应国家“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具有积极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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