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老人取钱需证明"我是我" 派出所给银行差评)
银行工作人员失误,将八旬老人身份证号码输错,老人拿着存折取款时,因身份证号码不一致,银行让老人到派出所开具“我就是我的证明”。房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户籍民警向银行开出“差评证明”,成功帮老人取到了钱。
6月2日下午,一名白发苍苍的老人来到房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请求开具一张证明“222”开头的身份证就是他的证明。老大爷告诉民警,前不久,他用身份证在房县某银行办了一张存折,之前几次在银行存取款都很顺利,今天是因为身体不适想取钱去医院看病,可拿着存折在银行办理取款业务时,银行工作人员称他本人身份证号码与开户号码不符,不予取款。因此需要户籍地派出所开具证明,证明他身份的材料,也就是说要老大爷证明“我是我”。(6月4日中金网)
派出所民警程莉通过查询,发现老大爷的身份证与户口本号码一致,连实际居住地址也与证件相符,相关记录上也没有显示老大爷在此期间有过户籍变更。可是银行开户的身份证号码却显示为“222”开头,除此之外其他信息显示均是同一个人。对老大爷需要的“我是我”的一纸证明,程莉也很为难,因为房县根本没有“222”开头的身份证号。
为了帮老大爷尽快将钱取到手,户籍民警程莉接过老大爷手中的证明回执单,在“证明”上对需要群众开具该证明的工作人员吐槽:“房县哪里来的222626开头的身份证?”并质问:你们自己工作造成的失误,为何要把群众推到派出所?你们是怎么为群众服务的?“并打出”差评。而之后,老大爷凭着民警开出的这张“差评”证明顺利办理了相关业务。
18个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1、居民身份证从15位升至18位后,原号码不变,需要证明是同一个人的;
解释:居民身份证15位升18位,第18位是效验码,采用11位制,其中第11个数(即10)用“X”表示,其由固定公司算出,相关单位可登陆互联网自行查询核对,无需公安机关出具证明。
2、因非公安机关原因将姓名填写错误如:银行存单、保险单、学校、单位等档案中姓名同音不同,需要证明是同一人的;
解释:造成错误的责任主体不适公安派出所,而是派出所也不知情,所以不应出具证明。公民应当到公证机关,由公证机关来公证证明。
3、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损坏
需要沉积、取款、报名、考试等,需出具居民身份证明的;
解释: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损坏,公民可以到市(县、区)局身份证办证中心补办身份证,同时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2个工作日即可领取)。公安机关在办理补办身份证上没有附加条件,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4、持有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等合法证件,要求派出所出具身份信息证明的。
解释: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是公安机关为公民发放的法定身份证件,派出所无需再出具身份信息证明。
5、偿还能力证明;
解释:居民是否具有偿还能力,不在公安派出所掌握情况之内,派出所属不知情,因此不予出具证明。公民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
6、生存(健在)、死亡证明;
解释:确定公民生存、死亡是卫生防疫部门的责任,应由卫生防疫部门负责确定。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7、亲属关系证明;
解释:家庭成员在户口登记以外的亲属关系,不在派出所掌握的范围之内,派出所属不知情,因此不予出具证明。应当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