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婚姻状况证明;
解释:民政部门是婚姻的登记机关,婚姻状况属于民政部门的责任范畴,公民应到民政部门开取证明。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9、居民身份证丢失证明
解释:公安机关对丢失居民身份证的补办没有附加任何条件,丢失即刻给予办理,同时可办理临时身份证。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10、家庭收入状况证明;
解释:家庭收入情况不属于派出所工作业务范畴,派出所属不知情,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11、实际居住地证明;
解释:派出所负责户口登记,是否实际居住派出所属于不知情,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公民应到实际居住地社区(村)委员会出具证明即可。
12、人员失踪证明;
解释:宣告公民失踪是人民法院受案范畴,不是派出所的责任范畴,派出所无权证明人员是否失踪,应向人民法院申请出具证明。
13、保险事故证明;
解释:保险公司内部有专人负责事故现场勘查,公安派出所无法对现场损失作出核定,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14、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解释: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情况。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到公安派出所给与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出具。
15、各类证件、印章的丢失证明;
解释:公民因各类证件、印章丢失到派出所登记备案的,派出所给予出具报案登记证明,只证明该人曾报过案登记,至于是否丢失派出所不知情,因此不予出具证明。
16、非组织行为索取现实表现证明;
解释:显示表现证明属于政审范畴,应由组织出面了解,个人索取属于非组织行为,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17、房产情况证明;
解释公民房产情况不在公安机关业务范畴之内,派出所属不知情,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应到责任单位房产部门或公证机关索取证明。
18、本人持招工单位调查表,让派出所出具现实表现证明的。
解释:任何劳动者都引发享有平等的就业和选择就业的权利。让就业者本人到派出所政审,是对就业者一种歧视,是违法的。确因工作需要应由组织出面进行外调。因此,派出所对个人持调查表的不予出具证明。
盘点那些年的"奇葩证明"
1、单位录取新人,社区开具“人品证明”
小威毕业后找到一份银行押运的工作,公司要求他到社区开具一份“人格担保证明”,以保证小威在学习生活中作风优良,无劣迹行为。
2、做人流手术,需要证明“自愿的”
某社区的居民小王和爱人来到社区办公室,原因是爱人要流产,医院要求社区出具证明,说明小王的爱人是自愿流产。
3、开饭店办执照,社区担保“不扰民”
哈尔滨的孙女士兑下一家门面,准备开饭店,到工商局办营业执照时被告知须到社区开一张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的证明,同时证明饭店的经营不会对周围民众生活造成困扰。
4、摔伤申办保险的“非打架斗殴受伤”证明
某社区一位70多岁的老太太在自家卫生间摔倒受伤,保险公司要求老人到社区开一张 “非打架斗殴受伤”证明才能进行赔偿。
5、去银行换残币的“非故意烧毁钱币”证明
宜昌的林师傅不小心把10块钱掉进了煤炉里,烧缺了个角。银行要求他找社区开一个非人为故意的证明,才予以兑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