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个税意见超3万条 起征点标准不清
建议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7月2日上午,在上海工作月薪1万左右的小王写好上述建议后,提交到中国人大网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下称个税草案)征求意见专栏。个税草案征求4天后,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数已经突破3万条。
个税草案确定的5000元/月(6万元/年)的综合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起征点),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而像小王一样认为标准偏低的不在少数,但也有部分专家认为综合考虑税率、专项附加扣除带来的减税后,这一标准适中甚至偏高。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目前各方围绕这一起征点标准正在博弈。个税草案说明称,这一标准综合考虑了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并体现了一定前瞻性。然而并没有公布这一标准设计背后的数据支撑。按照往常经验来看,个税起征点最终可能还会适度调整。
起征点标准不清
当官方建议的5000元/月起征点刚一公布,提高起征点的呼声似乎越来越多。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为3500元/月,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此次个税草案首次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确定了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即起征点)为5000元/月(6万元/年)。
财政部部长刘昆在对个税草案说明一文中介绍,这一标准综合考虑了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并体现了一定前瞻性。按此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