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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借给同学3万到倒欠320万 同学情让他陷入“套路贷”的巨坑

2019-04-03 11:45  扬子晚报
  原标题:从借给同学3万到倒欠320万 同学情让他陷入“套路贷”的巨坑
 
  今年37岁的袁先生告诉紫牛新闻,过去近3年时间里,他成天被恐惧笼罩。2016年的一场同学聚会后,老同学李先生(化名)联系上他,跟他借了3万元,没想到后面事情变成了他自己借钱还钱,3年间,有记录可查的资金往来显示,他从李先生那里借了近115万,而他还给李先生300多万,现在李先生手上还有一张袁先生自己打的320万元欠条。在朋友的鼓励下,日前袁先生终于鼓起勇气向警方报案,认为自己陷入了老同学惊心设计的“套路贷”。
 
从借给同学3万到倒欠320万 三年“借贷噩梦”后他终于报警了
 
  “祸起”同学聚会
 
  不怎么熟的同学来借钱
 
  噩梦从此开始
 
  袁先生2004年毕业后,在一家研究所上班,2008年辞职出来创业,瞄准了干燥剂、脱氧剂及冰袋市场。按他的说法,那时候月入四五万元,小日子过得挺不错。
 
  2016年年初,一次大学同学聚会上,同学李先生知道了他开了一家公司,生意做得还不错;而袁先生则听李先生讲他到连云港搞过土方工程,还放过高利贷。“大学几年,我其实跟他(李先生)的交集并不多,毕业后也没怎么联系。”袁先生说。
 
  那次聚会过去几个月后,李先生打电话给袁先生,称自己手头紧,想跟他借3万元钱。袁先生说,推托了几次,碍于情面,他分多次通过微信和支付宝几千元几千元地借给李先生3万元钱。
 
  袁先生说,没多久,他因为急着用钱多次催着李先生还钱,但李先生称自己没钱还,不过他说可以帮袁先生在第三方借钱应急。“因为急等着钱用,想也没想就答应了,当时约定是短借,一般是15天或者20天左右,借5万还7万。”袁先生说,不久后,李先生分几次把3万元钱打给他了,说是从第三方借的钱,年息30%多。紧接着,变成李先生催着袁先生还钱。因为没能如期还上,结果本金加利息滚上一滚,袁先生原本借出去的3万元没有要回来,还作为利息被李先生冲抵掉了。
 
  袁先生说,他没想到这仅仅是自己噩梦的开始。
 
  袁先生这么说
 
  先后借了近115万元,还了300万元
 
  “因为生意需要,我也要拆借些资金运转,他说从他那里拿钱方便,我想是同学,应该不会坑我,于是就不断从他那借钱。”袁先生说,自己太相信同学情谊了,李先生也确实能借他钱,但借钱与还钱之时,袁先生没有记过账,反正李先生让他还多少他就还多少。糊里糊涂中,没想到后来窟窿是越搞越大,他这才慌了起来,赶紧到银行打了自己跟李先生的资金往来流水,一看吓一跳。
 
  袁先生提供的往来资金明细上,李先生通过微信向他转账22180元,通过支付宝转账733100元,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转账392300元。时间跨度为2016年6月18日至2019年1月23日。根据这个明细表算下来,袁先生在这约3年的时间里,共向李先生借了1147580元。
 
  借了近115万元,那么袁先生又还了多少钱呢?从资金流水来看,袁先生通过微信转账给对方92688.88元,通过支付宝转账408700元,通过农业银行转账1883500元,通过工商银行转账465000元,通过光大银行转账160000元。合计下来,袁先生先后向对方转账还款3009888.88元。
 
  “反正这中间是借了又还,还了又借,基本上都是短期借款,他说是从中间人那里借的,利息比较高,我就相信他了。”袁先生说,这些钱李先生是不是真的向第三方借的,再转借给他,他还真不知道。
 
  如果仅仅是还这么多也就罢了,事实上并非如此。
 
  借钱还利息,房子卖了还打了320万欠条
 
  “我陷入了挣钱、借钱、还钱的怪圈里,加之生意开始不顺,逐渐陷入了一个巨大的黑洞中。”袁先生说,自从向李先生借钱后,他几乎每天都生活在阴影中,借的钱高达30%的利息,不停地还、还、还,有时甚至是从李先生处借新债,用于归还利息。
 
  “如果不还,他就会威胁我说会带十几二十人到我公司,到我家来。”袁先生说,每次这样一威胁,他就赶紧筹钱。“每次拖延还款后,他都说帮我摆平了,要我请他喝酒,这样请他吃饭也不下十次,每次都花费不菲。”
 
  站在紫牛新闻记者面前的袁先生,长得壮实,不过他坦承,自己既爱面子,又胆子小,而正是这两点害了他。“从不敢跟家人、朋友们讲这些事,没有一个人知道,都埋在肚子里。”袁先生说,好多次都有自杀的想法了,但想到妻儿老小又放弃了。
 
  袁先生说,为了还债,他还以做生意周转为名,让父母把老家常州金坛的两套拆迁安置房卖了70万元,还向周围二三十个亲戚朋友同学借了150万元。
 
  2018年年底,李先生找到袁先生,称算下来,袁先生已欠别人五六千万元。最终,双方于2019年1月份协商后,袁先生给李先生打了一张320万元的欠条。双方约定在1月29日前先还20万元,以后每月26日前偿还5万元,一共偿还60个月。如果未能还款,逾期则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计算。
 
  事实上,每个月还5万元,袁先生也根本还不上,至今仍然拖欠着。
 
  老同学这么说
 
  一笔糊涂账,不知道他还了多少钱
 
  “我跟他的账太乱了,从2016年就开始了。他委托我帮他借钱,还有别人打给他的,有时给了他现金。现金有不少,五万六万的,拿了不知多少次,都有几十万元。”李先生对紫牛新闻记者说,给袁先生现金也没有录像录音,现在警方也找他了,他去银行也打了流水,大概借给袁先生150多万元。至于紫牛新闻记者询问借现金时是否让袁先生打欠条或者收条,李先生称都是同学,当时给现金时,什么也没有留下。至于那320万元的欠条,李先生称,当时算了一下,除以前还的,袁还欠约90万元,后来决定取个整,算100万元,他提出按年利息32%计算,算出这么多钱,然后打了欠条。
 
  “有别人借给他的,他转给我叫我帮他还。时间太长了,我找别人都找不到了,好不容易找到一个人,他给了我一个转账记录,用银行卡转给了他,大概有11万元。”李先生告诉紫牛新闻记者,他都气死了,自己家人有病要治袁却不还钱。李先生称,他也搞不清楚到底借给袁多少钱,袁又还了多少钱,反正后来算下来,就说条子先这么写,毕竟这么大金额,他也扛不住。“以后能还多少就多少,实在还不了再说。”李先生称,自己并没有威胁过袁先生,也从来没有带人去过。
 
  而袁先生告诉紫牛新闻记者,他从来没有收到过李先生借给他的现金,两人之间的借还持续了两三年,从来没有记过账,只听李先生说欠多少、该还多少,他就照办,也是一笔糊涂账。
 
  律师分析
 
  按有记录的往来资金,本息应早已付清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唐迎鸾律师认为,从该案例来看,首先是要明确袁先生和李先生之间借款本金数额,由于借款时间跨度长,往来账目比较混乱,目前仅就袁先生提供的跟李先生的资金流水来看,袁先生三年间共向李先生借款约115万元。根据 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一般不得超过24%;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在24%至36%之间的,借款人已经按该区域内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不能再要求出借人返还;如果借款人还没有支付利息的,则对于超过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按年利率24%计算利息;超过年利率36%的利息部分则属于 无效。从袁先生的还款记录来看,袁先生实际还款300多万元,如果按照本金115万元计算,袁先生所还款项已经远远超出司法解释规定的利率 限额,也就是说本息早已付清。
 
  其次,《民法总则》第150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如果袁先生能够证明那320万欠条是其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所写,欠条上载明的欠款事实根本不存在,那么袁先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最后,如果公安机关侦查发现袁先生遭遇的是“套路贷”,那对方有可能已涉嫌刑事犯罪。袁先生可以报警处理,且在刑事案件审理完毕后,可以通过刑事追赃程序追回自己的损失。
 
  唐律师称,这里也提醒市民,借款最好是通过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进行。如果是亲戚朋友之间的借贷,也要书面约定本金、利率、还款期限等,同时保留款项往来记录,切勿贪图省事,搞成一笔糊涂账。
[责任编辑:沫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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