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4日,MU2809南京-厦门航班,07:16在南京禄口机场起飞。飞机起飞后,因一名旅客携带的充电宝起火冒烟并触发烟雾警告,乘务组按程序处置将火扑灭,飞机需要返航,并于08:24正常落地南京禄口机场,事件原因公安机关正在调查之中。
机场安检部门经过调查发现,旅客所携带的充电宝额定容量40.7WH,符合旅客乘机携带锂电池的相关规定,机场安检对该旅客的安全检查均符合局方规章要求。
机场特别提醒,旅客在乘机过程中,充电宝等锂电池产品,不可办理托运,必须随身携带,且外包装完好无破损,标识清晰准确,额定能量需在100WH以下,机上不可使用。
不少乘客记录下了这一刻
“有惊无险,真的是有生之年系列呀!”
扩散周知!带充电宝坐飞机,必知这些!
①充电宝严禁托运;②可随身或在手提行李中携带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的充电宝;③额定能量100Wh-160Wh的充电宝,须经航空公司批准且不得超过2个;③飞行中严禁使用充电宝。另外,请务必购买正规厂家生产、有3C标志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