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都市频道报道,12月18日,河南南阳22岁女老师小婵是一名刚工作一年的女老师,从小品学兼优,因为一次买菜,让她的生命永远停在了11月20日的一场交通意外中。
小婵姨妈说,孩子走的太突然了,“脑袋有很大一个洞,鼻子口腔上全是血。”
“家里边天像塌了,到现在我还在想着女儿像活着一样”,小婵的父亲告诉记者,小婵是被一辆“老头乐”撞倒的,被撞后因为车没有停下来,小婵还被拖行了几米。最后,车的底盘大梁压在小婵的头部。
据悉,这起事故造成了1死1伤,肇事方为一名70多岁的老人李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显示,李某违反了三条规定,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70多岁了,晚上开车也不开大灯,撞到人之后也没停车。”小婵母亲说。
小婵的父母告诉记者,发生事故后,没有见到过肇事方李某,只是在交警部门的帮助下,见到了老人李某的家属,现场协商也没有任何进展,之后就再也没有任何的消息,李某的家人也没有来表达过歉意。
记者和小婵的家人找到了李某的女儿,对方说自己的父亲不在家,这个事她也做不了主。“父亲现在身体不好,本来就有脑出血的毛病,他猛一下受到了惊吓,然后血压高了。”
李某女儿表示,知道他有疾病,但平时没有事,所以让父亲开车。记者询问对方,对此事是什么态度,李某女儿称“对此非常忏悔嘛”。
小婵姨妈不认同,“被撞成了这个样子,没有看到你们家有谁到我姐姐家去看了,也没人到医院去看,没有人看到你们忏悔的。”
李某女儿认为自己一个人承担不了此事,平时也不联系父亲,“主要没什么事,我不联系他。”记者质疑,“出了这么大的事,怎么叫没什么事呢?”
随后,李某女儿谎称带记者和小婵家人去找父亲李某,却直接骑着电动车逃跑了。
“她说她忏悔,但态度一点都没表现出来。”小婵姨妈哭着说道,跑得那么快把我们甩掉,一点诚意都没有。
对此,新野县交通警察李警官说,可以去找找负责案件的法官问问情况。
律师表示,老年人虽年过75岁,依然要承担违法犯罪的责任,只是在法律的量刑范围内可以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
最后,记者和小婵的家人又找到了当地村委会书记,对方表示将会帮忙联系老人李某和家属,让双方坐下来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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