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改善民生福祉。
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认真落实粮食直补、退耕还林、家电下乡、农作物良种、农机购置等补贴政策,全年财政补贴农民15988万元,农民人均直接增收141元。整合资金,继续实施“农民工培训工程”、“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劳动转移技能培训工程”、“扶贫培训”,让更多外出务工农民利用专业技能创收。
健全城乡 保障制度。全县5万农村居民纳入 生活保障范围,月人均补差水平为每人每月58元,有效解决了农村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问题;连续提高城镇低保对象补助水平,保障城镇低保对象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支持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安排资金 2900万元,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等人群提供国家规定的9项免费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安排资金22725万元,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确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参保率达到90%以上。安排资金5908万元,推进医改工作,全面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实行药品销售零差率目标任务。
优先保障教育事业。继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新增教育经费继续向农村、困难群体倾斜,促进教育公平。完成了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的清理锁定工作,并逐步化解。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及时拨付资金1989万元,用于家庭困难寄宿学生补助。安排资金 850 万元,启动实施13所学校校园安全工程。严格落实“一费制”政策,实现了县域内所有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收杂费。
支持抗灾救灾。筹集资金1200万元,积极贮备救灾物资。“9.18”暴雨洪灾发生后,及时给22个受灾乡镇和18个县级部门拨付资金412万元,支持受灾灾民临时安置和救助。及时向上汇报灾情,争取救灾资金支持,今年已到位救灾资金6100万元。
(四)加强管理体系建设,财政资金更加安全高效。
加强预算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实行“零基预算”加“综合预算”。对必须追加的重大支出,按程序报县委、人大、政府审定。进一步压缩“三公”费用,燃油费在近三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5%,公务接待费在2010年基础上削减10%,严禁以各种名义公款出国(境)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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