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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问题成风格 龙大肉食被指舌尖上的问题肉

2012-07-15 09:50  来源:中国日报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大肉食)于6月6日披露招股书后,即引来业界的强烈关注。龙大肉食以生猪养殖、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为主业,属食品行业。 

  在龙大肉食披露招股书期间,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走红,一度引发投资圈内关于龙大肉食可借此“东风”获取高溢价的遐想。不过,亦有部分投资者将龙大肉食称为“舌尖上的问题肉”,事实真相究竟如何? 

  记者在调查采访中了解到,龙大肉食曾因“囊肿猪肉”等诸多食品安全问题被消费者举报,且这些事件都发生在公司提交上市材料前夕,这正是龙大肉食被称为“舌尖上的问题肉”的由来。 

  囊肿猪肉事件 

  龙大肉食的最终产品包括冷鲜肉、冷冻肉、熟食制品(中式卤肉制品、低温肉制品)等。从产能规模上看,龙大肉食目前年屠宰能力达320万头,至2011年末,龙大肉食资产总额达9.61亿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67亿元,净利润1.16亿元。产业的规模化也因此成为龙大肉食津津乐道的“亮点”之一。 

  但由于食品行业的属性,规模与质量并不能直接划等号,龙大肉食最为关注的“规模”在消费者的层面上并不显得十分重要,食品的质量才是终端消费者最为关心的。 

  但在龙大肉食积极谋求扩张的过程中,质量显然被忽视。 

  根据山东当地媒体报道,2011年6月28日,烟台网友“八月一日”在当地论坛发帖曝光了自己在烟台振华量贩超市购买到有囊肿问题的龙大猪肉,重量为3斤左右,此后,该消费者获得了6斤龙大猪肉作为赔偿。同时,这一事件在当地也闹得沸沸扬扬,关于“囊肿猪肉”的讨论经久不衰,在赔偿的问题上也形成了不同的声音。 

  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宣传教育部的副主任王致远当时即对媒体表示,如果连厂家(龙大肉食)都已经承认自己的产品出厂时存在疏忽,那么消费者理应根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获得10倍赔偿,因此超市仅仅给予双倍赔偿的做法显然不合理。即按照上述情形,购买到囊肿猪肉的消费者理应获得30斤的猪肉赔偿,而非仅仅是6斤。 

  质量问题成“龙大风格”? 

  事实上,质量问题在龙大体系内并非个例。 

  同样是在2011年,时间为12月份,山东省质监局公布了2011年第四季度生产加工环节食品产品省监督检验不合格结果,“龙大”赫然在列。记者在这份不合格的名单中看到,烟台龙源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龙大”牌食用油不合格。 

  资料显示,烟台龙源油食品为“龙大植物油”的全资子公司,而“龙大植物油”与龙大肉食同为“龙大集团”控股。由是观之,质量问题并非以龙大肉食为特例,而是贯穿在整个龙大集团的体系内,近乎形成“龙大风格”。 

  上述质量问题的存在尽管可以在公开渠道和公共媒体中看到,但在龙大肉食的招股说明书中,投资者却难觅端倪。龙大方面究竟是刻意隐瞒还是认为这些质量问题无关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目前尚无人能知。但有投行人士告诉记者,产品安全问题实际上是投资风险点之一,拟上市公司应在招股书中明确列示并提示投资者注意,同时过往发生的产品安全问题也应该提出警示。 

  管理乱象 

  有接近龙大肉食的人士向记者表示,质量问题的产生或与企业的管理乱象有关。而其中最为关键的一点就在于检测上的“独立性之争”。 

  龙大肉食在招股说明书不惜笔墨的描述检测的“权威性”,其全资子公司杰科检测是食品行业中为数不多的 检测机构,充分保证了公司食品安全。同时,龙大肉食也表示,按照HACCP(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管理体系的要求,公司已经建立起包括饲料检验、兽药检验、出栏检验、加工过程中的十八道检验、配送车辆GPS 温度控制、终端官能检验等诸多环节,做到每个批次的生猪肝脏都取样检测。 

  但问题并非在检测的技术层面,而在于检测方的独立性。作为龙大肉食全资子公司的杰科检测如何能够确保自己的独立性,一直以来都存在着质疑。 

  这种质疑显然也存在着道德层面的论据“支持”龙大肉食一度因为欺骗消费者而被工商部门列入“黑名单”,并常年拒绝为大部分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企业的改制过程更是问题多多。 

  “你不能确保一家欺骗消费者的公司在上市后不会欺骗投资者。”有投资者如是表示。 

  

(责任编辑:佟晓群)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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