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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发布“质量纲要实施意见” 不安全食品召回有的盼

2012-11-30 12:11  来源:法制晚报
  今天上午,本市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动员大会召开。记者获悉,本市制定并发布“质量纲要实施意见”。意见指出本市要建立健全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据了解,意见提出了2015年本市的服务质量、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的任务、目标等。 

  对涉及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的产品和重要敏感进出口商品,严格质量准入管理。 

  意见要求,建立健全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强制退出不合格企业。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产品的监管。 

  加强对食品、药品、妇女儿童老人用品及农业生产资料、建筑材料、重要消费品、应急物资的监督检查。 

  同时,意见指出,建立和完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针对重点产品、重点产业,比较分析质量水平现状及发展趋势,定期发布市、区县质量状况和质量竞争力报告。开展调查评价活动,将质量指标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意见表示,要推进设立市政府质量奖。研究建立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探索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工程质量担保和保险制度,保障质量安全事故受害者得到合理、及时的补偿。 

  2015年本市质量目标 

  内容 目标 

  生产性服务业 顾客满意度80以上 

  生活性服务业 顾客满意度75以上 

  蔬菜、畜禽和水产品 合格抽检率96%以上 

  生产领域产品 合格抽检率95%以上(来源:法制晚报 记者 周超)

(责任编辑:张欣瑜)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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