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福建试点新农合与城镇医保融合

2012-07-15 18:51  四川在线

  福建试点新农合与城镇医保融合

    本报讯 (记者林世才  通讯员张清涌)近日印发的《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提出,今年该省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将从县医院开始探索,试点医院药品加成率要降至8%~10%;新农合和城镇医保两种制度将试点融合

  该省要求,今年职工医保报销比例要达到75%,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地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力争分别达到70%和75%左右,全面推开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8类大病保障,将肺癌、食道癌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

  今年该省公立医院改革将着力破除以药补医机制,试点县医院的药品加成率要降至8%~10%。适当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对政府投资购置的公立医院大型设备按扣除折旧后的成本制定检查价格。该省还将在福州、厦门、泉州、莆田4个地市实行医师多点执业。 

 

[责任编辑:毛青青]
分享到:
资讯 区域 市州 读报 宠物 观点 科技 养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