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财政局按照权力运行公开化和规范化的要求,狠抓政务公开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财政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加强协调配合,统筹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网站管理等工作。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大项目建设、惠农政策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加大业务办理程序和相关事项的公开力度,将相关法律依据、业务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通过政府网站和党务政务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布。2015年,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全市84家一级预算单位在规定时间公开了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面达100%。
三是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建立以政府“一网二厅”为主,部门官方微博和其他网媒为辅的“网上阳光晒台”,将合并清理后的63项行政权力事项和服务事项全部统一集中公开公示。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财政信息简报等多种形式将部门工作职责、服务 、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相关条件等全部公开,扩大了社会监督,方便了群众参与,充分发挥了政务公开工作积极作用。
四是强化政务公开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通过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听取监督员反映有关情况等形式,为政务公开建言献策。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