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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调查:教学用地为何变成商品房?

2012-12-08 13:48  川北在线综合报道

  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街小学是杭州的一所名校,与之相邻的“恒升花苑”的业主们最近却很是懊恼,他们在12年前买下房子时,地处小区东南面直接和文三街小学相连的一块教育保留用地,如今却正在大搞商品房。

  “恒升花苑”业主将杭州市规划局告上法庭,最近杭州市西湖区法院一审判决杭州市规划局对于此地块规划变更违法,予以撤销。然而,判决之后,商品房建设工地依然如火如荼,丝毫没有停工迹象。

  教育保留用地上开始建商品房

  在“恒升花苑”旁边的一个狭小空地上,记者看到,许多挖掘机在这里作业,“恒升花苑”二期“求智公寓”项目正在施工。不过与普通的商品住宅不同,这个地上总建筑面积10200多平方米的16层高楼,其中1至3层是附近小学的教学用房。

  商品住宅与教学用房怎么会搅在一起?许多“恒升花苑”的老业主表示不解。2000年左右,张先生买了“恒升花苑”的一套住宅,“当时小区绿地很少,开发商承诺,小区东南边一块占地面积1800多平方米的B地块土地,今后会移交给隔壁的文三街小学用做操场。如果以后这块地给学校,那小区的视野也是很好的,就买下来了。”

  业主们说,作为开发条件之一,开发商需要将B地块平整好之后交给文三街小学。不过,在2002年“恒升花苑”交房时,旁边的B地块却没如开发商当初承诺的成为文三街小学的场地。

  2004年,开发商在“恒升花苑”小区里贴了一张公示,说旁边要造商品房,遭到业主的集体反对,结果不了了之。“到了2007年,又公示了一次,也是说要建商品房,又遭到大家反对,于是就没了下文,直到去年年底,大家什么公示都没看到,旁边却已经开始施工了。”业主李先生说。

  一波三折,教学用地化为乌有

  之所以在教育用地上建筑商品住宅,开发商给出的理由是和学校有“合作”,而且各种手续齐全。

  在一份2001年5月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的“恒升花苑二期有关事项的协调会议纪要”显示:“考虑到恒升花苑拆迁给文三街小学的该地块属于‘边角料’,学校难以较好利用,而恒升花苑开发成本较大,可利用原有设施充分开发这块土地,两家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合作建设综合楼。”

  在2007年杭州市政府批复的西溪单元控规性详细规划中,该地块被调整为住宅用地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包括中小学用地)。这意味着,这块地的土地性质合法地从“教育保留用地”变成了“兼容性用地”。

  2008年10月份,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一份简复单显示,原本严重缩水的195平方米教学用地被“打包”进了开发商的住宅用地之中。原本1800多平方米的教学用地,一波三折之后化为乌有。

  对于学校面积并不大的文三街小学来说,为什么会放弃原本全部属于他们的B地块呢?“这个事情已经说不清楚了,双方签协议是在2001年,我是2006年才到这里工作的。”文三街小学高荣法校长表示,“放到现在,学校不会做这样的事情。”

  业主李先生说:“我们了解的情况是,2001年的时候文三街小学和开发商就已经决定合作建房了,所以学校本来可以去登记的土地权属,他们也一直没有登记。在2004年时这块地正式出让给了开发商。”

  记者粗略估算,目前“恒升花苑”周边房价已达3万多元每平方米,除去3层楼的学校面积(建筑面积约1900平方米)和成本,开发商将在这块不到3亩的土地上至少获利1亿元。

  官司赢了,但施工仍在继续

  2012年6月28日,业主张先生和其他三位业主一起,将杭州市规划局告上了法庭。“我们认为核发的659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适用法律不当,要求撤销。”659号许可证,是规划部门在2010年12月份下发的,批准建设的正是在原教育用地上开工的“恒升花苑”二期。

  历经近5个月的审理,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日前判决认定,659号许可证不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撤销。

  在判决书上,记者看到了相关的判决:“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修改控规,要由编制机关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并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市办公厅作为内设机构无权进行修改。”

  然而,判决换来的却是开发商急速加快施工进度,“原来只有一台挖土机在工作,判下来之后开发商好像又加快工程进度了,一天有三台挖土机在这里施工。”一位业主说。

  看到旁边的工地一天天施工,业主们的心也继续悬着。虽然表面上赢了官司,但如果开发商不停工,房子仍然一天天造起来,到时候,既成事实,政府还会拆吗?

  记者试图联系“恒升花苑”的开发商,不过工商注册的法人代表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在该案开庭时,开发商方面也没有律师到场。

  而记者向杭州市规划局核实情况,杭州市规划局的答复是不服一审判决,已经向杭州中院提起上诉。(记者 王政 裘立华)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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