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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2013年起新建民用建筑须同步建防空地下室

2012-12-10 16:50  川北在线综合报道

  昨天,南京市政府以政府令形式发布《南京市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等四项政府规章。从明年1月1日起,这些与百姓密切相关的新规将正式实施。

  二次供水水质检测至少每季度一次

  《南京市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对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的责权作了明确界定。设施建设方面,住宅与商业、办公用房在同一建筑的,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应当单独设置;所用材料符合国家质量和卫生标准;必须实现一户一表、抄表到户。在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中,水质检测每季度不得少于1次;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得少于1次。

  把建设单位纳入扬尘污染监管对象

  《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确立了“谁污染谁治理、甲方乙方齐抓起”的制度。除明确对施工单位实施监管外,还将建设单位纳入施工扬尘防治的监管对象范围。《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报批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应当包括扬尘污染防治内容,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应当列入工程概预算,与施工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时,明确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和要求。

  同时,《办法》明确环保部门可以组织有关部门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联合执法检查,可以聘请社会人士为扬尘污染防治监督员,以加强社会监督。

  新建民用建筑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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