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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奉芹:习总“把权力关进笼子”透露出什么?

2013-01-23 20:25  川北在线
    1月22日 中央总书记、 中央军委主席 在北京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1月22日 人民网)

    腐败的危害性不用言说,不只是小范围的群众利益受损,腐败官员就犹如一个个“蚁穴”更可溃党和国家的千里之堤。回望历史,权力腐败可以说是国家的致命伤,群众的心中刺,不可不防。十八大以来,频频落马的各地官员足以证明中央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如今 总书记提出要建立起健全的防腐体系,为权力筑造一个笼子,笔者认为,这不仅是下决心要提出干部队伍的腐虫,更是将反腐放在了“断源”上。与“八项规定”一起,“把权力关进笼子”依然指明了中央走“群众路线”的坚定方向。

   有网友看到十八大后落马的官员大都是“中低层”干部评论说,反腐力度再大,也只是拍拍苍蝇。笔者不认同,而习总一句“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也表明中央已为腐败“细菌”准备了“高温高压灭菌器”,肃清干部队伍的决心不言自表。

    反腐的决心,也是亲民的风作。众所周知,公众最不乐见的,是干部用群众赋予的权利中饱私囊,最希望的,就是“权为民所用”的公正廉明,“情为民所系”的一心一意,“利为民所谋”的实在服务。“把权利关进笼子”,杜绝以权谋私,隔离以权压民等群众深恶痛绝的现象,虽然没有置身于群众中,却也是实实在在走进了群众心里,笔者认为党顺应民心,亲民为民的作风由此可见一斑。

    以民主促廉洁,终究还是“群众”中心。 总书记指出: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 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在信息化的时代,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都扩增了实现渠道。在笔者看来,公民“三大权力”的实现是民主的不争体现。民主的实现,对于反腐、防腐、治腐是有效利器,正如当下实行的多种方式的政务公开就是以民主促廉洁 表现。习总要求的健全行政行为公开的制度,不仅是主动接受人民监督的举措,其实也是围绕着“为民服务”宗旨,筑造权力之笼,反腐、防腐的有效措施。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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