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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城烟沙:严惩肇事逃逸者,还世间一个公平

2013-07-17 11:55  本站原创
    多辆车碾轧老人致死,最后一名车主彭某发现碾到人后下车报警。成都市龙泉驿区法院近日对这起车祸引起的索赔案作出判决:因彭某的车碾过老人时,老人还有生命体征,判决彭某赔付死者家属损失,其中31万元由保险公司承担。在其他车辆逃逸被挡获后,彭某享有追偿权。(中国广播网7月17日)

    肇事逃逸者逍遥法外,报警车主担责任,会助长逃逸之风。老人是被一辆灰色微型货车撞倒的,这辆车停了一会儿开走了。紧接着一辆白色卡车和一辆红色运渣车分别从老人身上碾过。最后一辆红色QQ轿车从老人身上碾过,这辆车刹车了,车主彭某下车并报警。这是老人遇害的整个过程,在此过程中,老人的身体前后被四辆车碾过,法院最后判决由报警车主彭某当担责任,他只对逃逸车辆享有追偿权,前提是逃逸车辆被挡获,他将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偿。试问他这个追偿何日才能实现,车主彭某只能认倒霉了,试想如果他也如前面三辆车一样逃逸,他似乎也可以逃脱惩罚了。现在道路各段都安有监控,为什么相关职能部门不能通过目击证人和监控,及时找出逃逸车辆。现在新交规明文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交通肇事逃逸,无论是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或是刑事责任都要比没有逃逸严重得多。但即使如此,依然有三辆车逃逸了,这只能说明,逃逸后不被挡获的几率大,所以他们才去冒这个险。而法院如此判决虽符合相关法律原则及精神,但却便宜了肇事逃逸的三辆车的车主。(文/半城烟沙)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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