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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法院 :“小三”出庭作证 能否认定感情破裂

2013-08-14 20:58  本站原创
    近日,广安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朱某诉妻子梁某离婚纠纷一案,坚决要求离婚的朱某,在经法庭多次调解,妻子拒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向法庭申请自称与其有不正当关系的花某出庭作证,证明自己对妻子不忠,双方夫妻感情已破裂,不愿再与被告继续共同生活。

    广安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虽自称与花某有暧昧关系,花某也向法庭证实曾与原告发生过几次性行为,但其未向法庭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与他人有同居的事实,通奸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在法律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偶尔的通奸行为不属于婚姻法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且被告对原告偶尔的过错行为表示谅解,愿意改正自己的脾气,努力搞好夫妻关系,双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故对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请求不予支持,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广安区法院   黄发)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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