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委组织部印发《安徽省领导干部德的考核办法(试行)》,此举旨在切实贯彻落实“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突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时代内涵,全面客观准确地考核领导干部的德,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中安在线,2013年12月06日)
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原则,这既是我们党的一贯要求,也是新的时代条件下的特殊要求。这就要求选拔任用干部时,把“以德为先”放在首位。此次安徽省委组织部印发《安徽省领导干部德的考核办法(试行)》,无疑是在践行选人用人时“以德为先”的标准。
当然,领导干部的“德”不像政绩,看得见,摆的出,实实在在,如何考察和评价干部的“德”是一个大问题,这就需要细化标准,让“德考”更具有可操作性,才能让“德考”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其评价一个干部优劣的作用。
首先要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认真开展民主测评﹑民主评议﹑民意调查,让广大群众评价干部,通过群众的口碑了解干部。做好实绩分析工作,不仅要了解干部政绩的大小,更要了解干部在创造政绩过程中表现出的思想和工作作风,防止以绩掩德。
其次要加强延伸考察,既要了解和掌握干部的现实表现,更要从一贯表现中深入了解干部,正确评价﹑合理使用干部。既要搞好换届前﹑任职前的考察,也要加强干部的平时考察。同样是能力素质比较好的干部,谁在德的方面表现更加突出,就选拔谁;对于在德的方面有问题的干部,本事再大也不能提拔重用。
“官德正,则民风淳;官德毁,则民风降。”,干部的“德考”不是小事,从小处讲,它事关个人前途,从大处讲,则关系到干部队伍的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执政之基。组织在用人时,既要将“以德为先”放在首位,更要有实实在在的量化干部品德的办法,才能公正、客观地选出真正意义上的好干部。(吴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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