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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剑:要让人民满意,公务员须以群众为中心

2013-12-18 18:57  川北在线
    在12月17日举行的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上,四川省4人和两个集体获得表彰。这是记者17日晚从省公务员局获悉的消息。(10月18日《四川日报》)

    四川省获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的个人分别是营山县委常委、城南镇党委书记文建明,甘孜县昔色乡党委书记泽仁洛加,仁寿县委群工部副部长、县信访局局长吴菊芬,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科长兼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洪高瞻。获得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的分别是成都市公安局特警支队、阿坝县民政局。这些个人和集体在各自的工作领域或系统认真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争创了人民满意的业绩。

    做“让群众满意”公务员,这既是对受表彰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的充分肯定,更是对全国广大公务员的勉励;既是对“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生动解读,也是对公务员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要求和谆谆告诫,更是为官的原则,阐明了新时期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极端重要性。

    要做让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就得时时刻刻接受权力观教育,深刻认识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为党和人民服务,不能用于谋私,更不能用权力寻租;职位是履行使命和任务的平台,职位越高标准和要求就越严格;党纪法规和政策规定是任何人都不能逾越的“红线”,一定要严格遵守,不能触碰。

    公务员要让群众满意,就要对人民怀着深厚的、真挚的感情,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宗旨,是党的活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最根本的标志,也是每个 员应尽的义务和根本的人生价值观。我们党和政府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 标准。

    同时,还要在实际行动中做到为人民服务,在实际工作中只有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站在其立场上,设身处地为其着想,才能更好地理解人民群众,才能体其所难、知其所急、解其所需。这也就要求我们在政策,设计上要与民谋利,在日常工作中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把人民群众的需要反应到党和政府的政策中,把党和政府的政策落实在人民群众的需要中。在具体工作上要兢兢业业,在工作态度上要热情谦恭,兢兢业业,廉洁奉公,从本职工作做起,脚踏实地,切实为人民群众谋取利益,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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