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事件屡屡发生。更好地保护和教育孩子,防止儿童受虐以及救助受虐儿童,是我们这个时代的重要课题,有着非常现实的意义。正因为一些地方,虐待儿童和忽视儿童权利已经成为造成儿童意外伤亡的第一杀手,才需要引起格外的关注。要不然,世界上也不会设立一个“防止虐待儿童日”。
调查显示,中国74 .8%的儿童在成长过程中遭受过虐待。中国人大都奉行“棍棒底下出孝子"的观念,这么多年了,我们还能不能从这种暴力的、缺乏法律意识的教育思维中脱身出来?所谓虎毒尚不食子。为人父母者,没有不爱自己孩子的,在“爱”的名义下,大多数家长做了许多令人感动、为人称道的正确事;同时也有一些家长并不懂得如何表达“爱”,从而做出伤害孩子的事情,致伤、致残、致死者屡屡见诸报端,多数都令人惨不忍睹。
遗憾的是,在如何保护孩子免于恐惧的生存权问题上,我们不仅面临法制的不健全,同时还面临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淡漠。因为我们更多的还停留在“人情社会”的阶段,对于亲子关系,很少有为人父母者从法律的角度来理解。最困难的还在于,很多父母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问题,出现问题后,“自大”的父母也很少去反思自己的原因。
如何对待孩子,是社会文明程度的底线之一,而法律意识,将使得我们整个文明程度提升一个档次。在充满法律意识的父母培养下的一代人,将最终决定我们社会的未来。
目前我国案件的披露往往是当儿童受虐过于严重,才被公众知晓,绝大多数 案件尚不为人知。香港防止虐待儿童会发言人指出,遭受躯体虐待或忽视的儿童,还表现出较多的品行障碍问题、多动、破坏行为、反社会行为等。感情归感情,法律归法律。我们并非要把亲子关系变得如法律文书一般冰冷,只不过希望这种冰冷,能够成为维系社会公平正义的武器。
首先,政府尽快专门单独的保护儿童的法律措施,使儿童有一个专门的法制保障。当前,儿童的健康成长成为社会一大难题,所以很多诞生了很多不法的 事件。因此政府要舍得下投入,要不断提高财政的投入支持力度,保证祖国的新生代能健康成长。
其次,要加强审批和监管方面的力度,对于那些 的人坚决挡在门外;要明确责任,政府单位和社会各阶层人士形成互帮互助的监管关系,不仅要充分应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更要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其监管单位也一并处罚,做到严格执行法律。
今天为人父母者,应该意识到支撑我们的亲子关系的,除了伟大的父爱母爱,还要习惯用法律意识来看待、理解亲子之间的法律关系。当然除了法律能够为我们提供一些硬性的条件保护措施,我们在讨论如何救助受虐儿童的时候,还千万不能忘了拯救心理和身体上“患病”的家长,让他们从错误的观念中、错误的行为中解脱出来,从畸形的心理中疗救过来,从而创造一个温馨的社会环境。要知道,“桔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这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啊。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为了孩子的以后的健康成长,我们的政府要时刻不能松懈,预防和监督双管齐下,让悲剧不再发生。(文/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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