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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让家长在人民币上写名字违法

2015-09-06 10:51  川北在线
  作为学校和老师,应当时时事事为学生和家长做出为人师表的榜样。这样,才能彰显出人民教师人类灵魂工程师的具体行为规范;这样,才能让学生和家长耳闻目睹老师的崇高道德风范。然而,在现实当中,有些学校和老师的行为已经玷污了老师为人师表和灵魂工程师的光辉形象。他们对自己的言行极不负责任,有时甚至属于违法行为。比如,西安市城东的一所幼儿园,老师就要求学生家长在上缴学费时,必须在钱上写上名字。于是,众家长一片哗然,这不是把人民币变成“人名币”了吗?但是,幼儿园老师却振振有词,说是怕收到 ,才迫不得已这么做的。为了防止收到 ,就让家长在钱上写名字,不仅荒唐,而且涉嫌违法。
 
  据华商报9月4日报道,前不久位于西安市城东的一所幼儿园开学了,在向学生家长收费的同时老师强调,要在学费的钱上写上孩子的姓名,再交给班主任。“给人民币上写孩子的名字算个什么事呀,不仅是不信任,不尊重家长,让家长在人民币上写字也是对人民币的一种玷污。”一位家长说。但家长哪能和学校硬碰硬,无奈之下这位家长用铅笔在人民币的一角轻轻地写上了孩子名字。“希望以后能将这名字擦去。”这位家长说,“我缴费时看到有些家长使用签字笔写的,这以后就难以处理掉了。”
 
  作为孩子家长都有爱护人民币的法律意识,但是幼儿园的老师和领导却成了法盲。而且,老师们用防止收到 的理由来掩盖自己的法律过错,更是一种极大的悲哀。作为人民幼儿教师,更应该遵纪守法,以免给那些幼儿在心灵上造成难以改变的不良行为。因为,人民币是全国人民生产和生活中法定的流通货币。所以,每个公民都应该依法爱护人民币的整洁与使用安全,决不允许任何人有意和故意损害人民币,以免影响人民币的正常流通秩序。如果幼儿园老师怕收到 ,可以让家长用纸袋把钱装起来,然后在3外面写上孩子的名字。根本用不着让家长在人民币上写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一)故意毁损人民币;二)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三)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四)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老师让幼儿家长在人民币上写名字,就是故意毁损人民币的行为。而且,在人民币上写字改变了原有法定样式,也可以被认为是造假行为;而且,在人民币上写字已经严重损害了法定货币在流通中的权威性。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对损害人民币的行为做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
 
  应该说,这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包括幼儿园老师在内,应当在幼儿教育中进行普法宣传教育,要让幼儿学生从小懂得遵纪守法,要让孩子们从小懂得依法维护人民币的流通和使用法律规定与要求,进而,使每个幼儿在老师的正确引导下,成为遵纪守法的小公民。以便让孩子们长大成人之后永远牢记幼儿园老师的谆谆教导,以便他们在自己的整个人生历程中能够自觉地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因为幼儿的模仿能力特别强,学校老师和家长的一言一行都会对孩子们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决不能轻视幼儿园老师让家长在人民币上写名字的事情,这 不是一件无关痛痒的小事,绝不是一件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事情。而且,我们希望西安市中国人民银行支行的领导高度重视对教育工作者依法爱护人民币的普法教育,并通过幼儿园和学校老师向更多孩子进行依法爱护人民币的普法教育。进而,纠正某些老师的违法行为,并以正视听。文:郭喜林
[责任编辑: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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