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晚间,湖南衡阳一名女子因与丈夫感情不和,欲卧轨自杀,火车来临之际后悔起身跑出不慎滑倒在路基边。所幸列车司机及时制动,8分钟紧急迫停,未造成进一步人员伤亡。(据9月14日红网衡阳讯)
夫妻不和,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床头打架床尾和”,原本只是一场再寻常不过的生活插曲,可该女子却把戏演过头,硬生生的整了一出险象环生的动作戏。好在结局只是轻微的擦伤,并没有酿成惨剧。
面对卧轨自杀这样的冲动,我们的生命太过于脆弱。一段时间以来,铁路仿佛成了自杀的“好去处”,相关事件层出不穷。列举几例媒体公开报道的:去年12月13日,男子张某因家庭矛盾跳入京津城际铁道欲卧轨自杀,导致7趟列车晚点;前几天的9月9日上午,由长沙南开往深圳北的高铁G6011次在湖南耒阳西站附近发生撞人事件,致一人身亡,死者不排除自杀可能;9月10日下午,一辆摩托车强行闯入佳木斯至永胜间的一处已关闭铁路防护栏的铁路道口,摔倒的驾驶员被正在通过的旅客列车撞死……
当然,还有些人为了抄近道,有些人是没看过火车,还有人是守着线路纳凉。总之,不管蓄意、无意、疑似自杀,靠近铁路是危险的。细细究其原因,人们选择铁路上自杀或许有以下两种原因:其一,在铁路自杀动静儿大;其二,在铁路自杀“成功率”高。
可怜的铁路,可谓是“躺着中枪”。人人都说铁路是“铁老大”,但这个“老大”也太窝囊,也太郁闷了!不仅在春运等时期成为民众的“发泄墙”,就连有人想自杀都找上门来,躲又无处躲藏,未免也太倒霉了。
只不过,在铁路上自杀也不是明智之举。且听笔者细细道来。
不成功则成仁。其一,不成功。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6条规定:“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上行车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的,处警告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要依照相关法律追究刑事责任。”有些不是真心想自杀而是想造成影响的人,其行径已危害到了铁路行车安全,至轻都造成列车迫停,已属违法行为,承担的后果也 不是其本人想见到的。
其次,成仁。既然是求死,这世界上万般中的死法,唯独这卧轨自杀最让人不堪入目,血腥的场面不仅令人作呕,更成了危及社会安全的反面教材。如此真被火车轧死了,生命就走到了终点,死无全尸不说,也不会带来多少同情。至于一些出自于无知或侥幸心理而导致的自杀性行为,每目睹惨状,更让人感到揪心、不值。
笔者奉劝那些因为小事而懊恼伤神、郁郁寡欢的人们,那些对交通安全“无知者无畏”的人们,自杀绝非解决问题的好办法,铁路也绝不是自杀的归宿地!(作者:温春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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