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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公安局门口碰瓷 是时候加强对于碰瓷的整治了

2015-12-24 10:14  川北在线
  在街头“碰瓷”讹钱的人一般都躲着警察。然而,一名女子近日居然在南京市六合区公安局门口对警车碰瓷,并向民警提出给点钱私了。民警指着公安局门口监控说,全程记录在里面,那女子赶紧爬起来拍拍灰尘就跑了。(2015/12/23 澎湃新闻)
 
  “碰瓷”讹钱的人都是找单独行走的“软柿子”捏,而今天却发生了“碰瓷”人员碰警车事件,若不是因为监控器全程记录了下来,不知道这名警察是否也会想普通老百姓一样,“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呢?”
 
  先不妨做个假设,假若那里没有监视器。那么,那名女子和开车的警察杠上了,警察又恰巧没有办法自证清白,那么该女子会不会成功呢?或许,在很多人眼里看来,警察是执法人员,断然不会轻易服软。在笔者看来,因为没有相应法律保护,警察多半也只能忍气吞声的给点钱来“小事化了”。
  碰瓷人员都敢明目张胆的去碰警察的瓷了,可见碰瓷越来越严重了。其中,既有许多碰瓷人员靠这样行为“发家致富”的神话传说影响,也有某些人“不劳而获”的贪欲在作祟,“碰瓷”成为司空见惯的行为,甚至不惧执法人员,说明是时候该对这种行为进行整治了。
 
  对于碰瓷,涉及金额大的,并且能够查实的。公安机关应以诈骗或敲诈或勒索立案调查,数额达到诈骗罪立案标准的,会移交检察院和法院追究刑事责任。虽然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但在查证过程中,却往往有很多困难。也正因为如此,才给犯罪人员可乘之机。
 
  而某些私家车主,面对碰瓷的行为,往往会想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希望用一些钱去解决这些麻烦,从而客观的助涨了碰瓷人员的嚣张气焰。取证困难,受害人不敢吱声,让这样的犯罪愈演愈烈,才上演了这起公安局门口碰瓷的故事。
 
  加强对于碰瓷的立法,加大惩处力度,而不是单纯的将碰瓷行为列入诈骗罪里面去,才是在法理上给予被害人更多的保护。同时,当意识到自己被碰瓷的时候,不能想着用钱买方便,而是主动报警,请求警方来做决定。
 
  这些都做好以后,还需要每一名路人都能充当“监视器”,不能因为害怕惹上事情而不敢站出来,做了沉默的大多数,或许下一个被讹的就会是自己。对于碰瓷行为,我们应该零容忍,才能狠刹这股不正之风。 刘颂寒
[责任编辑: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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