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共发生电梯事故58起,死亡46人。我国电梯安全水平在逐年提高,接近发达国家平均水平。但是,电梯高负荷、大运量、长周期使用的问题普遍存在,老旧电梯数量激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不能有效落实,特别是电梯维保行业恶性竞争,劣币驱逐良币,维保工作不到位,导致电梯事故和故障时有发生。”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陈钢不久前在一次会议上这样表示。近年来,各地多次发生电梯伤人事故,电梯安全已成为不容忽视的问题。据北京市质监局提供的数据,2015年共接到电梯投诉举报270起,占特种设备投诉总量的90。9%,电梯安全工作面临压力较大。(3月7日 人民网)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不断推进,高楼大厦拔地而起,以迅猛之势增长,电梯公寓几乎覆盖了大小城镇的各个小区。一般来说,电梯的寿命是10—15年,需每年进行一次年检。我国既是电梯消费大国,同时也是电梯安全事故多发国家,虽然我国电梯安全水平逐年提高,但近年来各地曝光的安全事故也不绝于耳。“病电梯”在老旧小区大量存在,年检工作流于形式,行业竞争恶性循环。如此安全环境如何保障老百姓生命安全?地产开发商在赚得盆满钵盈后没有从入驻居民的生命安全为出发点考虑,在电梯维修和保养工作上存在严重漏洞,拿了老百姓的钱却办着违背良心的事。加上国家对电梯使用年限没有硬性强制性规定,许多老旧电梯超龄服役,大量安全问题便随之而来。电梯这个方便大众的工具,成了杀人不眨眼的“吞吐机”!
笔者认为,要解决电梯安全问题需要多力量径协调开展。一是公司要完善电梯年检维保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做好任务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将具体责任落实到人,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可以直接追究到具体人。二是需要国家对电梯使用年限和质量标准作出详细明确的规定,有法可依才能保证电梯行业的风清气正,杜绝竞争的恶性循环。三是完善老旧电梯居民自筹和政府补贴政策,推动老旧电梯的及时更换。如此,才能还老百姓一个放心的居住环境,给社会大众一个满意的交代。(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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