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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诊所输液死亡 医生认为自己学了3年医就可以开诊所了

2016-04-29 12:38  99健康网

 原标题:黑诊所输液死亡 医生认为自己学了3年医就可以开诊所了

    “他说喝酒多了,胃疼,让我给输点营养液,我就给他输了葡萄糖加维C。”昨日上午,29岁的姚某在朝阳法院刑二庭受审时称。去年6月27日下午,患者周某在姚某的诊所输液后死亡,姚某被指控犯非法行医罪,并应对周某的死承担主要责任。对此,姚某当庭表示认可自己非法行医,但不应对周某的死亡担主责。

男子黑诊所输液死亡

  案情

  男子黑诊所输液后死亡

  姚某是河南项城市新桥镇人,初中毕业后在郑州一卫校读了3年中专。2011年,姚某到朝阳区金盏乡东窑村开诊所,她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证,诊所也没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她认为自己学了3年医就可以开诊所了。

  据姚某接受警方讯问时供述,2015年6月26日16时许,时年31岁的周某来到姚某的诊所,说自己胃疼、出虚汗,还肚子胀。姚某问周某是否喝酒了,周某说喝了。姚某称,她建议周某去医院看病,“但周某说没钱,让我给他输点营养液就好了”。

  按照周某的要求,姚某开了两支注射液,加在葡萄糖内给周某输了液。当日20时许周某离开诊所时,姚某还给他开了4包口服药,“每包有两片维生素B、两片维C、两片二甲硅油片,都是营养的”。

  2015年6月27日上午8时许,周某又到诊所,说自己的病不见好。姚某用听诊器听了下周某的胃部,没听到什么问题。姚某又建议周某去医院做胃镜检查,但周某仍说没钱,还说此前也出现过这样的情况,“输点液就好了”。

  姚某将4支维生素C分加在两瓶葡萄糖液体内,给周某输液。

  在输第二瓶液体时,周某说要去厕所,姚某给他拔了针。周某离开1个小时后没回诊所。后来,民警找到诊所,告诉姚某,周某死在厕所了。

  庭审

  辩称死者应负主要责任

  昨日上午,扎着长马尾、上穿青色T恤的姚某被法警带入法庭。

  朝阳区检察院当庭指控姚某非法行医。指控称,姚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和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设诊所进行医疗,致周某接受诊治后死亡。据医疗鉴定,姚某在周某的死亡事件中应负主要责任,周某负次要责任。

  庭上,姚某辩称,其认可非法行医的罪名,但自己不应对周某的死负主要责任,周某应对自己的死负主要责任。“诊所的监控可以证明,我多次让他去医院看病,是他一再说没有钱,要我看在老乡的面子上,给他输点营养液就行了。”姚某称,周某没有支付其医疗费。

  公诉人向法庭出示医疗鉴定。该份由北京市红十字会急救司法鉴定中心做出的鉴定显示,周某死于心肌梗塞,因周某是在没有行医资质的诊所内输液后死亡,故鉴定认为姚某应对周某的死亡负主要责任,周某负次要责任。

  律师对死亡鉴定提异议

  姚某的律师对周某的死亡鉴定提出异议。在被告方申请下,法庭特地安排鉴定人、主任法医师任先生出庭接受询问。

  任先生回应称,他和另一名鉴定人员受朝阳区卫计委委托,依据周某的尸检情况及卫计委提交的相关材料,对周某的死亡等情况进行鉴定,认定周某是死于心肌梗塞,原因是输入葡萄糖,造成误诊误治,故姚某应负主要责任。

  两名辩护律师则认为,法医进行鉴定时姚某没有在场,法医没有向姚某了解整个治疗过程,对周某生前的健康状况也没有进行了解,引发心肌梗塞死亡的原因很多,是否因输液引起存疑。另外,两律师认为鉴定将主要责任归给姚某比例过高。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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