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有感于叶璇劝阻外放视频者被骂

2019-10-12 16:05  川北在线
  有感于叶璇劝阻外放视频者被骂
 
  据北青网10月11日报道,10月10日,叶璇深夜乘坐从南京前往杭州的高铁时,遇到后排一男子大声外放视频,叶璇上前制止,但该男子并没有听劝,叶璇也曾希望通过乘务员,乘警来解决此事,但几番劝阻都没有用,更让人没有想到的是该男子还出言不逊地骂了叶璇:“神经病,你这个人”,十分无畏不屑的模样。
 
  说实话,不管自己喜欢看什么视频,那是你自己的权利,只要不违法就行。但是,在公共场合播放视频就必须考虑到是不是会影响别人,不能只考虑自己的感受。如果自己外放视频影响他人,那就要听从他人劝阻,不能不讲社会公德。如果用老百姓的话来说,那就是“不能给脸不要脸”。倘若一个人毫不顾忌他人的感受,面对他人的劝阻不但不收敛自己的不道德行为,反而辱骂他人,这是不能容忍的。在这种情况下,劝阻者可以向高铁乘务员和乘警投诉,让警察依法制止或惩罚既不道德而又违法的人。
 
  对于高铁来说,应当将外放视频等不良行为列入不文明规定范围,用严格的规章制度明确告诉旅客高铁列车车厢里不允许干什么,违反规定的不文明行为,高铁乘警应当予以口头警告或者经济处罚。对于无理取闹者,不管其年龄多大,应当予以必要的司法制裁。只有依法规范广大乘客乘坐高铁的文明行为,高铁列车上的精神文明建设才能依法得到贯彻落实,年龄大和辈分高并不是不遵守社会公德和违法乱纪的遮羞布,法律法规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在社会公德和法律面前不能享受特权。
 
  叶璇作为演员,能够勇敢地站出来理直气壮制止高铁车厢里的不文明行为,这是值得点赞的。尤其是在她遭到辱骂之后,并没有泄气和退缩,而是进一步通过手机微信和互联网媒体对不文明行为予以曝光,这是值得学习和致敬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人人有责,任何人不能把自己游离于法律法规之外,而应该自觉遵纪守法,并自觉受制于法律法规约束。对于明知故犯的乘客,应当加倍实施经济处罚;对于既侮辱他人,又拒不服从高铁公安乘警依法处置的乘客,应当给予加倍经济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处罚。
 
  古人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也就是说,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谐社会,必须让每个公民从每一件小事做起,只有人人尽职尽责,才能把大家的力量聚集起来,并形成势不可挡的磅礴之力。谁充当不文明的绊脚石,就要让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作为长辈和年龄较大的老年人,就更应该带头遵守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法规,就更不应该为老不尊,倚老卖老,阻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如果有人刻意要当精神文明建设的绊脚石,那就必须毫不留情地搬掉绊脚石,那就一定要依法依规让充当绊脚石的人付出必要的代价。只有对不文明行为实施零容忍,外放视频等不文明行为才能在公共场合得到依法规范。(郭喜林)
[责任编辑:青青]
分享到:
资讯 区域 市州 读报 时尚 宠物 观点 科技 IT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