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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必要吗?

2020-12-07 16:42  川北在线
  婚姻生活中,夫妻双方有太多的共同点,共同的财产、共同的事业、共同的经历,一起养育的孩子,他们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选择去结束彼此的婚姻关系。30天的缓冲期,给双方一个冷静的思考时间,是挂念自己的孩子还是放手?还是记恨对方在心还是心存对方的优点?是继续维持还是果断解散?不要让一时的脑热就让婚姻立即断裂。这样来看,“冷静期”非常有必要。
 
  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人们总是希望能和自己伴侣幸福到老。可现实往往是,婚姻中总有人遭遇这样或者那样的事情,或许是第三者插足,或许是有了外心,或许是家庭暴力甚至无数次的殴打威逼,忍无可忍才选择离婚的。“离婚冷静期”,让痛不欲生的婚姻还要持续一个月之久,这或许对精神和心理产生更大的打击和伤害。如此看来,“冷静期”是多余的。
 
  “最坏的结局不是离婚,而是成为面具夫妇却在一起生活,这才是最大的不幸。”婚姻是自由的,婚姻中的冷暖只有自己知道,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婚姻的自由,也有结束痛苦婚姻的权力。胡祥云
[责任编辑: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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