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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对低保对象分类施保

2014-08-13 13:21 巴中日报 A+ A-
    原标题:我市对低保对象分类施保——来源:巴中日报

    近日,笔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对城乡低保对象分类施保,加大对困难家庭的救助力度,提高城乡低保的实际救助效果。
 
    分类施保的范围包括城市“三无人员”、重特大疾病患者、重度残疾者、大学及高中在校学生和70岁以上的老人。分类实施的标准:城市“三无人员”,按城市低保标准全额发放后,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城乡低保对象家庭中有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在核定的该家庭低保补差标准基础上,重特大疾病患者每人每月增加150元;有重度残疾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农村每人每月增加60元;城乡低保对象家庭中有在读学生的,在核定的该家庭低保补差标准基础上,大学生每人每月增加50元,市内高中生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增加补助50元。
[责任编辑:晓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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