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平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实落地——来源:巴中日报
今年以来,平昌县强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实落地,为全县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平昌县委坚守政治担当,主体责任刚性落地。印发《平昌县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平昌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将反腐倡廉工作7个方面62项工作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县委书记坚持“四个亲自”,多次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与市 签订履行主体责任 书,参加巴中纪检监察网《在线访谈》。县委书记、县长带头深入基层宣讲“两个责任”40余次。县委、县 与各级各部门现场签订 书216人(次),面对面约谈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 书记324人次。县委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逐月检查、考核、通报,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
平昌县纪检监察组织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务实高效落实监督责任。紧贴全县发展大局,对重大项目建设及政府性投资项目开展招投标监督检查。实施“治庸”计划,推进“四比创”,逗硬解决“吃、拿、卡、要”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直击“苍蝇扑面”问题。扭住“9+X”问题不放松,持续开展“风雷行动”“春雷行动”“雷霆行动”,开展“八项规定”“四风”专项监督,整改问题21类1156个,查处“四风”案件39件43人;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大操大办宴客敛财案件27件35人;通报问责52人,黄牌警告12个单位。坚持“零容忍”态度查办案件,1-11月立案131件,党政纪处分103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
[责任编辑:晓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