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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公开审理

2014-12-16 11:55 巴中日报 A+ A-
    原标题:巴州区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公开审理——来源:巴中日报

    12月15日,巴州区枣林镇高岩村村“两委”驻地院坝里座无虚席,巴州区 城区工作委员会依纪公开审理枣林镇高岩村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杨某违纪案,这也是市 推行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公开审理的又一典型案例。市委常委、 书记罗冬灵出席。
 
    通过调查,此次公开审理的被调查人杨某,在2011年至2012年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为本村五组居民程运财等6人申请办理农村低保过程中,未按程序违规为本村村民申请办理低保,并要求村民承担办理低保的相关费用。调查组调查后认为杨某违反了《四川省农村居民 生活保障办法》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征求杨某同意后,巴州区 决定公开审理这起违纪案件。公开审理现场,通过现场举证、被调查人现场质证、双方辩论、被调查人最后陈述、案件主审人提出审理意见等环节,枣林镇党委最后作出对杨某处分的决定。
 
    罗冬灵指出,此次公开审理体现了“三个双”的特点,一是“双公”,即公开和公正,违纪案件第一次深入现场公开审理,体现出流动纪检进山乡、坝坝审理晒公正的依法执纪理念;二是“双学”,案件公开审理对基层干部是一个帮助、教育、学习的过程,是普及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知识的过程,是让老百姓进一步了解法律知识的过程;三是“双促”,促进纪检干部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能力,促进纪检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提升纪检工作知晓度和公信力。要进一步探讨案件公开审理的性质、类别和内容,探索审理方式和形式,进一步扩容扩面,在全市范围扩大公开审理覆盖面,在审理内容、类别和细节上完善,不断探索新的审理方式。
[责任编辑:晓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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