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达州市启动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2)

2015-03-11 10:02 达州政府网 A+ A-
    原标题:我市启动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来源:达州政府网 

    从市文明办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 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公民道德实践活动,努力构建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为建设幸福达州提供坚实有力的思想道德支撑,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明办、达州军分区政治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决定联合开展第三届达州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本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设立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个类别,每类别评选4名,共评选20名。

 评选范围:1.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表现突出,主要先进事迹发生在达州、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2.近年来涌现出的达州好人、四川好人、中国好人、“最美人物”等先进典型。3.已获得全国道德模范、四川省道德模范、达州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的公民不再参与评选。

 道德模范评选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 领导,热爱达州,积极参加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各类别具体条件为:(一)助人为乐道德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赢得群众较高赞誉。(二)见义勇为道德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拟推荐的候选人必须是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认的见义勇为个人。(三)诚实守信道德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 ,享有高度的信誉。(四)敬业奉献道德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发明创造或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五)孝老爱亲道德模范: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有血缘亲缘的亲属,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责任编辑:晓蕊]
分享到:
资讯 区域 市州 读报 互联网 交通 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