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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高考新规提供更多便利

2015-05-14 19:06 达州晚报 A+ A-

  高考对于很多人来讲是实现人生梦想的机会,而对于残疾学生来说,敞开的高考大门更是弥足珍贵。记者昨日从市残联获悉,教育部和中国残联日前共同制定并出台了《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保障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其中包括可优先进入考点、考场,可适当延长考试时间,以及允许携带光学放大镜、助听器等辅助器具、设备等。
  按照新规,有特殊需求的残疾考生参加高考,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残疾考生情况和需要以及当地实际,应提供一种或几种必要条件和合理便利。
  优先进考场
  包括提供现行盲文试卷,提供大字试卷,免除外语听力考试,优先进入考点、考场,设立环境整洁安静、采光适宜、便于出入的单独标准化考场、配设单独的外语听力播放设备,考点、考场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如引导辅助人员、手语翻译人员等)予以协助,考点、考场设置文字指示标识、交流板等,考点提供对能够完成考试所需、数量充足的盲文纸和普通白纸。
  可携带辅助设备
  新规还允许残疾考生携带必要的辅助设备,如视力残疾考生可携带答题所需的盲文笔、盲文手写板、盲文作图工具、橡胶垫、无存储功能的盲文打字机、台灯、光学放大镜、盲杖等辅助器具或设备;允许听力残疾考生携带助听器、人工耳蜗等助听辅听设备;允许行动不便的残疾考生使用轮椅、拐杖,有特殊需要的残疾考生可以自带特殊桌椅参加考试。
  适当延长考试时间
  新规也明确提出可适当延长考试时间,使用盲文试卷的视力残疾考生的考试时间,在该科目规定考试总时长的基础上延长50%;使用大字号试卷、因脑瘫或其他疾病引起的上肢无法正常书写或无上肢考生等书写特别困难考生的考试时间,在该科目规定考试总时长的基础上延长30%;外语科目延长的考试时间中包含听力考试每道试题播放间隔适当延长的时间。
  新规为考生开启新希望
  据市残联工作人员介绍,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并申请提供便利的残疾考生,必须向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经招生考试机构、残联、卫生等相关部门综合评估后,最终由省教育考试院做出最后决定。以前残疾考生参加高考没有针对性的优惠政策,国家此次做出的“破冰”之举体现了政策的平等以及对残疾人的关怀和保障。虽然达州辖区目前参加普通高考的残疾考生非常稀少,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对于今后的残疾考生来说,这一政策无疑为他们开启了一扇希望之门。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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