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达州市达川城区初中招生方案出炉

2015-06-09 12:26 达州政府网 A+ A-


 (4)适龄少年、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均是达川城区户籍且没有分户,适龄少年父母均无房产(需持房管局无房证明原件),适龄少年、父母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在一起的,在居住地就近学校登记(同时需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及社区的证明材料)。

 (5)现役军人子女、少数民族子女、港澳台胞子女,按相关政策办理。

 (6)正式登记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2015年7月31日以前迁入的)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的适龄少年,不再属于辖区内学生,由区教育局根据生源和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2015年7月31日各招生学校发放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后迁入的,区教育局原则上不再受理。

 (二)特殊少年招生办法

 达川区户籍的盲、聋、弱智等特殊适龄少年可到居住地学校就近随班就读,若无法随班就读的,可到达州市聋哑学校或达川区特殊教育学校(赵家镇)就读。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三残”适龄儿童。

 (三)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招生办法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确需在达川区城区初中就读的,于6月15日至6月19日,提供相关材料,到实际居住地附近指定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读学校登记,接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公办初中有:城南学校、金华学校。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程序和时间与达川区城区户籍学生入学程序和时间一致。按照先登记先审查的原则,招满计划指标为止。各学校要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辖区内学生同等对待。
[责任编辑:晓蕊]
分享到:
资讯 区域 市州 读报 互联网 交通 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