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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达川城区初中招生方案出炉(2)

2015-06-09 12:26 达州政府网 A+ A-
    原标题:达川城区初中招生方案出炉——来源:达州政府网 

    从达川区教育局获悉,《达川区城区初中招生方案》已经出炉,常住户口在达川区城区的适龄少年,于6月15日至6月19日到划定的入学登记区域学校登记。今年初中起始年级将严格控制班额,班额不得超过60人,2017年秋季班额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招生原则

 达川区按“户籍与实际居住地相一致,划定区域,就近免试入学并结合学位统筹管理”原则进行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区域进行招生,任何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面试方式选拔学生,公办学校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入学条件

 达川区城区就读初中的少年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适龄少年与父母一致的达川区翠屏和三里坪街道办事处户籍(原达县南外镇户籍,以下简称达川区城区户籍);二是适龄少年的父母有翠屏和三里坪街道辖区房产证。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到指定的公办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本服务区内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

 招生办法

 (一)达川区翠屏和三里坪街道办事处户籍(原达县南外镇户籍,以下简称达川区城区户籍)少年就读城区初中招生步骤

 1.发布入学登记公告

 各招生学校于6月10日发布2015年达川区城区户籍适龄少年就读初中入学登记公告,同时公布《达川区城区2015年各初中入学登记区域》各校的招生区域。

 2.入学登记常住户口在达川区城区的适龄少年,于6月15日至6月19日到划定的入学登记区域学校登记,登记时填写《达川区城区户籍少年入学登记表》,同时须提供相关材料。

 3.特殊情况处理办法

 (1)达川城区户籍的适龄少年与父母户籍一致,但户口与父母的房产证(现住地)不在同一区域,以适龄少年父母房产证(现住地)地址确定登记学校。

 (2)达川城区户籍的适龄少年与父母户籍一致,父母在南城无房产(需持房管局无房证明),到城南学校或金华学校登记。

 (3)达川城区户籍的适龄少年与父母户籍不一致,父母在南城虽有房产但无户籍的,到城南学校或金华学校登记。
[责任编辑:晓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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