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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55万残疾人受益新的《残疾人救助保障办法》

2015-07-08 11:49 达州政府网 A+ A-


 《办法》强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予以补助;为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代缴全部 标准保险费。对靠父母、兄弟姐妹、配偶供养或者子女赡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核定并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对没有生活来源、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可适当提高其社会保障水平。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分别按80元、50元的标准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

 该《办法》指出,市、县电视台应逐步开办电视手语节目,电视新闻、电影、电视剧逐步加配字幕。公共图书馆应当逐步添置盲文书刊,设置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场所。服务行业应逐步推广手语。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免费进入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宫)、美术馆、展览馆、体育场(馆)、文化馆(室、中心)、科技活动中心、公共图书馆、公园、动物园、旅游风景区等公共场所。对盲人、双下肢残疾人和其他重度残疾人,允许一名陪护人员免费进入上述公共场所陪护。邮政部门免费寄递盲人读物邮件。残疾人家庭要求安装电话、水表、电表、气表、有线电视专用线等,凡申请安装地点与户口所在地一致的,安装单位应凭《残疾人证》优先办理。对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证明,减半收取有线数字电视收视费。

 据了解,目前达州市有55万残疾人,占全市总人口的7.78%,涉及全市五分之一的家庭。
[责任编辑:晓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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