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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治理货车超限新标准出台

2015-07-09 12:08 达州晚报 A+ A-

  今后查处超限货车不能以罚代卸,更不能只罚不卸,而是用“斤斤计较”的方式来进行惩处。昨日,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公布了新的货车超限认定标准,对违法货车的查处将更加严格。
  据了解,根据四川省统一制定的货车超限认定标准,二轴车辆的车货总重量不得超过20吨,三轴车辆不得超过30吨,四轴车辆不得超过40吨,五轴车辆不得超过50吨,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不得超过55吨。凡车货总质量55吨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一律禁止上路,办理了《超限运输证》的车辆除外。
  在今年9月1日前,公安、交通等部门执法人员对超限20%以内的货车将实行批评教育或卸载后放行,对超限20%以上的货车将严格卸载并实施处罚。经过这段时间的缓冲期后,从9月1日起,我市将根据四川省统一制定的货车超限认定标准进行逗硬执法。在具体执行中,对货车超限部分或将实行每超限1%就罚款50元,以此类推,超限越多也就罚得越重。
  除了对货车超限行为予以重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将依法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将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对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车数超过本单位货车总数10%的,将责令该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将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另外,针对货运源头单位,要求在货物装载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货车出场口安装固定称重设备,不得为无牌无证、非法改装、证照不全的车辆装配货物。而货运源头企业须将监控视频和出场计重数据联网至治超管理岗,且这些数据至少要保留三个月,执法人员一旦发现超限超载等违规行为将依法追踪查处。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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