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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召开市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

2015-07-29 18:59 达州政府网 A+ A-


 会议决定,调整全市月 工资标准为1380元,调整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 工资标准为14.4元。同时,调整全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按照不低于入伍前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执行。

 会议还审议了《达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关于推进金融IC卡在达州市公共服务领域应用的工作方案》,审定了西南职教园区北部基础设施建设等政府性投资项目投资计划。

[责任编辑:晓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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