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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简化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程序

2015-08-03 11:06 达州日报 A+ A-

  为确保全市教育资助民生工程平稳有序推进,近日,我市全面启动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确保贫困大学新生上学不愁。
  2015年,我市继续选择国家开发银行四川分行为合作银行。各县(市、区)成立了以财政、教育、民政、银监、公安等部门组成的助学贷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助学贷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实施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各乡、镇、办、委民政办公室负责贷款学生的资格认定。
根据上级规定,今年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简化了办理程序,方便贫困大学新生贷款。办理程序具体如下: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①网上注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注册信息,填写申请,并从系统内导出打印《申请表》。
  ②资格认定:持《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民政办签字盖章。
  ③现场办理: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携所需材料,到办理中心(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现场审查,签订《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学生、共同借款人、县级资助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各执一份)。首贷,需要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办理;续贷,只需要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中一人前往即可办理。
  ④录入回执:学生报到后,请高校经办人于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过期未录入,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贷款申请。
  生源地助学贷款所需资料
  首贷所需材料
  1.申请表原件一份;
  2.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校验);
  3.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校验、身份证正反页面复印在一张纸上一人一张、两人户籍需在同一县级区域,父母以外的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年龄需在25-60岁之间);
  4.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带原件校验、首页和个人页面复印在一张纸上一人一张);
  5.收费证明复印件一份(新生录取通知书里面有,在校生学校提供)。
  续贷所需材料
  1.申请表原件一份(必须学生本人签字);
  2.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3.鉴定表一份(续贷申请学校审核通过了的学生不交);
  4.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只验证用、无需复印)。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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