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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1产品通过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

2015-08-07 11:08 达州日报 A+ A-

  8月3日从达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我市首批申请的达州东汉醪糟、旧院黑鸡、蜂桶蜂蜜、万源富硒马铃薯、万源富硒辣椒等11个产品,于近日通过由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中国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现场评定。我市由此也成为四川省通过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现场评定最多的地级市。
  生态原产地产品,是指在形成全过程中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包括原产地标记产品、原产地名称保护产品、生物物种起源产品,具有历史传承的名、优、特产品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产品等。达州在生态原产地产品方面拥有非常雄厚的资源优势,申报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将使生态原产地产品的知识产权受到行政保护,能够在科技资金支持、列入优先采购清单、开辟海关绿色通道、减免所得税等方面获得政策扶持,从而使产品的资源优势转化为品牌的竞争优势。
  据了解,为了推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扩大达州特色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我市专门出台了申报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相关政策,在全市范围内加大了对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知识等内容的宣传、培训等工作力度。此次我市首批申报的11个产品数量规模居全国第二位,也是全国 以地级市的名义统一申报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城市。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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